【明報專訊】據《自由時報》報道,從事水電的63歲林姓男子,在桃園火車站商圈有棟價值2億多元的12層樓住宅,他樂當包租公,並將每月20多萬元租金給子女使用,這一切卻在房產登記給第二任鹿姓妻子後變了調;林男發現鹿女把房產轉登記到與前夫所生的3名孩子名下,透過律師要討回一半產權,反遭鹿女莫名控告家暴,還換掉門鎖,落得有家歸不得。 鹿女則回應,她花了1000萬元並貸款1000萬元,才取得房屋所有權,目前每月得負擔高額貸款本息,扣除收取房租後,還要再繳3萬元,「憑什麼登記回他名下?」鹿女並說,丈夫用鐵椅打她,還掐她脖子,才狀告家暴並聲請保護令。 林男表示,20年前,他在父親留下的土地上,貸款1000多萬元興建12層樓房屋,3年前續弦57歲鹿女,2人同住8樓,其中2層樓產權已賣出,1樓店面與其餘樓層都出租。林男說,房屋所有權原本登記在他與前妻生的兒女名下,後將房子暫時登記在妻子鹿女名下,每月20多萬元租金也讓妻子收取。他說,信任鹿女,鹿女卻將房產登記給她與前夫所生的子女。 林男的律師指出,林男將房產登記在鹿女名下屬「借名登記」,並無買賣價購與付款事實,林有權要求房屋產權返還登記;他強調,即使房屋現在並非登記林男名下,但林有居住事實,鹿女不能不讓林男回家,他將向家事法庭聲請撤銷保護令,也會對鹿女提告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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