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疑撞汲水門大橋後不顧而去的躉船及拖船船員早前被警方拘捕,除面臨被控涉嫌刑事疰a,亦預料須為違反海事條例負上責任,甚至有可能遭機管局、受影響旅客或市民民事追討。消息指兩涉事船公司或須就大橋維修費賠償過千萬元,但涉事躉船及拖船已按慣例購買船東責任保險,保額一般高達5億美元,故其船主很可能毋須為巨額賠償「上身」。 或遭機管局旅客民事索償 據悉被捕船長及船員已聘請律師處理,但面對汲水門大橋橋底被撞及感應器光纖撞斷的事實,躉船及拖船難逃責任,尤其是違反牌照規定的躉船,預料單是維修大橋或遭索償過千萬元。不過有業內人士分析,按照國際慣例,不少船主均參與船東互保協會這類互助性保險組織,受船東責任保險保障,在漏油、碰撞等事件中免受巨額賠償「上身」。 涉事船有保險 保額一般5億美元 有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今次涉事兩艘船亦獲船東責任保險保障,保額一般高達5億美元,「過千萬元的賠償相對只是小數目」,估計賠償對兩艘船的船主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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