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姦少女:報案16小時才獲治療
【明報專訊】性暴力受害人挺身舉報施暴者,往往需要莫大勇氣,有團體關注前線警員處理性暴力案件敏感度不足,致受害人遭受「二度傷害」。曾有受害人報案時房門不能緊閉,且施暴者及其家人正身處門外,受害人更通宵錄口供及重組案情長達16小時後,才被帶到法醫蒐證及接受治療。
協助性暴力受害人的組織風雨蘭,每年平均接收200個求助個案,總幹事王秀容觀察到有前線警員敏感度不足,且多數未有主動協助受害人轉介社工支援。少女Queenie(化名)去年被前男友強暴,當晚報警後,她被接載到就近警署通宵錄取口供至清晨,但施暴者及其多名家人在場,更於錄口供的房間外「排排坐」等待,因房門未能緊閉,她在落口供過程中感到具大壓力。Queenie說,「報警是想警方保護,但警員好似無當到我係受害者」。
風雨蘭:警敏感不足 二度傷害
Queenie曾要求回家休息,但警方指為免破壞證據,將她送返案發當區警署等待重組案情,最後再到法醫驗傷及蒐證,結果在報案後逾16小時才完成以上程序,其間不敢飲水進食,又怕上廁所會破壞證據。她說警方在她報警逾10小時後才問她需否社工協助,「警員落口供時曾冷笑及質問,覺得自己好似疑犯……雖然負責案件的是女警,但好似冇乜同理心,睇唔到男女警有咩分別」。
警:按指引安排 定時檢討程序
王秀容說,受害人先錄口供才到法醫檢查,未及時獲得所需治理及作緊急避孕。她相信Queenie的個案只是冰山一角,促請警方公開及檢討內部指引,減低受害人的二度傷害。
警方回應稱,當接獲性暴力案件舉報時,警隊有指引訂明會在一個合適、又能保障私隱的地方接見受害人,並會盡快安排接受過處理性暴力受害人訓練的同性別警員錄取口供,亦會在受害人同意即時轉介危機介入服務。如受害人有需要到醫院求醫,警方會為受害人提供「一站式服務」,包括盡可能安排受害人在醫院內錄口供及作法醫檢驗。警方會定時檢討處理性暴力受害人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