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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此次港大畢業生議會將投票決定的動議中,有一項動議提及Whistle-blowing policy(「告密政策」),根據港大資料,為提升管治及問責性,大學鼓勵教職員及學生等舉報不合法、不合常理、舞弊及不道德的表現及行為,但舉報應出於好意及保密。至於舉報途徑,政策指舉報人應直接向有關事情的負責人舉報,若舉報事宜在校內已有特定處理機制時,例如學術造假或涉平等機會的舉報,則應依循相關途徑舉報。 校友﹕無舉報途徑 馮公開符精神 發起此項動議的醫生校友區耀佳說,動議是校友關注組集體決定,他認為校委會否決任命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的決定應被舉報,但校委會作為港大最高管理架構,「理論上高級過校委會的只有校監,即是特首,你估特首會否處理這單舉報呢?」他認為校內沒有途徑可舉報,故本科生校委馮敬恩被迫選擇公開,符合告密政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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