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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海關人員決定報關旅客是瞞稅抑或疏忽漏報,其一般標準是看當事人的意圖。
舉個例子,當旅客在境外接受了別人送贈名貴禮物,入境時並沒有申報,這可視為疏忽,補繳應繳稅項和罰款後,可能不會被控。
但返加旅客所攜物品是自己購買,卻不填報,這是瞞稅。尤其搜出購物單據甚或是旅客用自己信用卡的簽帳紀錄,更是證據確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