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患精神病的無業漢於今年3月在家事法庭內意圖衝向法官,被法庭書記攔截,書記及後來到庭的警員先後被他襲擊,他破壞法庭內的電腦熒幕。無業漢昨承認普通襲擊及襲警等3項控罪,辯方指被告因處理離婚而精神緊張,但裁判官指判他即時監禁是「肯定的」。 案情指被告伍浩雲(43歲)今年3月19日與當時的妻子在家事法庭內進行離婚聆訊,伍沒有準備好文件,法官遂押後裁決,伍情緒激動,舉起法庭內的電腦熒幕掉在地上,更衝向法官的位置,但被法庭書記攔下,被告再揮拳打書記的頭兩下,有警員到場被他擊中胸口,警員終向被告噴胡椒噴霧才可制服他。伍警誡下稱已忘記事件。 辯方稱,被告有精神病紀錄,與前妻育有3歲兒子,十分疼愛他,案發前因要處理離婚,變得精神緊張、壓力大和失眠,事發當日不能控制情緒,事後被強制接受治療,被告因病已失去工作,望盡快接受治療,請求法庭判他到小欖精神病院。 裁判官指控罪相當嚴重,判被告即時監禁是「肯定的」,但需視乎醫生建議,接受治療可能是更佳的方法,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待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其間被告還押小欖。 【案件編號:ESCC29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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