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耀昆認非法僱用外勞罪
明年1月判刑聆訊
【明報專訊】被控販運人口等三項罪名成立,今年上訴獲發還重審的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譯音,圖),日前承認一項較輕的非法僱用外勞罪名,卑詩最高法院將於明年1月進行判刑聆訊。
於2013年被控販運人口等罪名成立並被判囚18個月的香港移民柯耀昆,今年3月獲卑詩上訴庭判勝訴,推翻罪成原判,案件發還重審。他在今年7月正式聘用曾替他進行上訴的律師拉伯特(Terry La Liberte)及克羅寧(Kasandra Cronin),但重審安排一再延期。
至上周三,重審一事終有進展,柯耀昆在代表律師克羅寧陪同下出庭,並對其中一項非法僱用外勞罪名承認控罪。
法庭文件顯示,柯耀昆原被控三項控罪,包括販運人口、非法僱用外國公民,以及提供不實申請資料。而柯耀昆在庭上承認的是當中罪名相對較輕的控罪。
根據法庭紀錄,柯耀昆承認的控罪內容為:在2008年9月至2010年6月期間,在卑詩省列治文及溫哥華市僱用一名外國公民,而根據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IRPA),該名外國公民並不獲准受聘,因而違反移民法第124條(1)(c)。
卑詩最高法院將於明年1月初進行判刑聆訊,暫定需時一天聽取控辯雙方的陳辭。
柯耀昆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表示,由於案件的法律程序仍未完成,所有事情交由律師處理,現階段不便發表意見,但他坦言,案件的訴訟已令一家人的生活大受影響,對訴訟感到疲倦及無奈,希望事件能盡快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