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9歲童 玻璃樽扑頭 營業經理囚10年
【明報專訊】月入2萬元的已婚營業經理,稱因置業問題欠債,又沉迷賭海,欠下220萬元賭債及卡數,遂策劃在畢架山義德道球場綁架9歲男童,勒索男童的父母250萬元,男童父母報警,營業經理在交收贖金時被埋伏的警員拘捕。男童曾被玻璃樽扑頭及被綑綁封口,但警方營救時他已自行剪斷綁住雙手的繩。營業代表昨在高院承認綁架勒索罪,被判囚10年。
欠債220萬 勒索250萬
36歲被告陳英豪承認一項非法禁錮而意圖勒索罪名。辯方指被告的妻子因本案決定離婚。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案發時為月入2萬元的營業經理,自去年8月起已拖欠160萬元賭債及60萬元卡數,初時他打算自殺,自今年2月起租用案中用作禁錮男童的大圍富昌樓單位。
畢架山多次「踩線」 冒警拐男童
今年3月13日案發前一星期,被告計劃在畢架山「有錢人」地區找綁架目標。他曾到義德道球場監視3至4次,每次逗留約4小時。
事發當日下午約6時,被告在義德道球場看見數名小童踢足球,事主最後一個離開,遂以對方為目標,被告向他訛稱是警察,指事主的父親遇上麻煩,着男童跟他走。被告帶事主到上述大圍單位,先用玻璃樽扑其後腦兩次,綁住他的手腳,又用毛巾蒙眼及膠紙封口,其間男童被餵服含抗抑鬱藥的「苦味水」及蛋糕。
蒙眼封口餵藥 男童後腦血腫
男童的父母獲女傭通知男童失蹤,當晚6時許被告致電男童父母索200萬元贖金,提醒男童父母不要報警,至晚上9時半男童父母報警。被告後來要求事主的母親翌日早上到銀行提取號碼不順序的1000元紙幣。
至3月14日早上10時,被告要求多加50萬元贖金,男童母同意。警方把贖金塗上化學粉抹作記號,被告再指示男童母早上11時35分帶同贖金到大圍港鐵站埃克森油站,後來被告着她改到仁安醫院,把贖金袋放在醫院平台的指定長櫈上。
至下午2時左右,埋伏的警員跟蹤手持環保袋的被告離開仁安醫院返回富昌樓,警員上前拘捕,進入單位救出男童,男童被送院檢查,其後腦血腫,雙手手腕有瘀傷。
【案件編號:HCCC35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