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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路政署認間接監察高鐵有不足

【明報專訊】立法會調查高鐵香港段延誤的專責委員會繼續研訊,路政署鐵路拓展處長陳志恩作供時承認,政府首次以「服務經營權」的方式推展項目,即政府出資委託港鐵規劃和興建鐵路,利用間接監察方式「監察核實者(check the checker)」去監察高鐵工程進度,加上路政署的監察團隊只有10多人,基本上要依賴港鐵直接監督,承認當中有不足之處,需要檢討。

靠港鐵資料悉進度 無介入機制

專責委員會昨召開第7次研訊,傳召陳志恩及路政署鐵路拓展處副處長譚漢財以證人身分作供。委員會副主席謝偉銓質疑路政署是否無牙老虎,「港鐵話點就點」。陳志恩無正面回應,但他承認監察制度有不足之處,日後遇上同類工程時,有需要檢討該種監督模式。

陳志恩解釋,高鐵是政府首次以「服務經營權」方式推展鐵路項目,需要倚賴港鐵提交資料,得知工程進度,因此在監察高鐵項目上遇到困難。而政府和承建商之間無合約關係,因此只能靠港鐵督促承建商趕工,承認路政署在間接監察的角色中,並無「介入機制」,否則會引起責任不清的問題。

稱署方監察團隊僅10多人

路政署鐵路拓展副處長譚漢財表示,署方只有10多人監察高鐵項目,港鐵則有900多人負責該項目,認為在現行制度上,作為項目管理人的港鐵,有責任向署方提供工程的第一手資料。

另外,陳志恩說,路政署於2013年已得知高鐵工程中有兩個部分出現嚴重滯後情况,署方和港鐵公司於同年7月已向運輸署及房屋局匯報,但當時評估工程仍可以趕及於2015年12月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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