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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龔案被誤指爆料人 曾華山告誹謗敗訴

【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830億遺產案審訊期間,陳振聰的代表律師呈上文件,質疑華懋慈善基金的證人梁錦濠收受華懋利益,欲質疑其誠信,但其間誤指曾華山是「爆料人」。曾華山不滿被人誤以為是「二五仔」,興訟控告發放情報者、即梁錦濠的前女友陳佩君誹謗。高院昨頒下判辭,裁定曾華山敗訴,並須支付被告訟費。

梁錦濠前女友供料 官指享「絕對特權」

特委法官鮑永年於判辭指出,被告陳佩君審訊期間所提供的情報,有助陳振聰一方的御用大律師於庭上盤問華懋慈善基金一方的證人,故應該享有免被控告誹謗的「絕對特權」,這樣才可以令情報提供者暢所欲言,否則有可能損害司法公義,故裁定誹謗不成立。

稱無證據示被告影射原訴出賣朋友

原訴一方早前指被告聲稱原訴人曾華山是「爆料人」,此舉影射原訴是出賣朋友的人,而且暗中站在陳振聰的一方,藉此獲得好處。惟法官認為,只有熟識原訴和梁的人才知他們是朋友,亦無證據顯示被告影射原訴是出賣朋友的人,故裁定有關論點不成立。法官續說,不同人對陳振聰和龔如心的關係有不同感覺,雖然有人認為他們的關係令人反感,但不排除有人持不同看法。

【案件編號:HCA18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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