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細校」校長頻頻更換的原因,源於校長兩級制。中學校長會主席李雪英表示,總班數少於24班的細校校長級別屬2級,24班或以上的「大校」由1級校長管理,1級較高級,薪酬待遇較佳,留意到有官校副校長先調至細校升任校長,一兩年後便升職調至大校,令細校猶如「升職踏腳石」,認為校長兩級制過時,應將兩級合併。
校長會主席:制度過時應合併
李雪英解釋,校長兩級制有歷史因素,以往的細校多源於創校時已計劃服務較小的社群,例如村校,加上以往學校的功能較單一,校長和教師只需專注教學工作,大校與細校的工作性質分別不大,工作量與班級數目成正比,故職級薪酬因應班數而提升,屬合理安排。
然而,李雪英指出,今天的細校卻可能是因適齡學童人口下跌,學校收生不足面臨縮班,「學生減少,但學校需維持選修科目、活動多樣性,讓學生多元發展,更加不容易」,大校與細校的工作量已沒大分別。她補充,校長調至新校需時了解學校生態、長處弱點等,「首年是觀察期,但訂立措施後都未落實,校長翌年已調走」,擔心頻密換校長影響教學質素。
葉建源:須考量津校辦學團體薪酬開支
本報翻查由教育局制訂的《資助學校資助則例》,發現早於1994年9月的版本已將包括官校在內的資助學校校長分為1級和2級,換言之,校長兩級制沿用至少21年。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雖然認同校長兩級制度有檢討需要,但指出津校制度一般跟隨官校,若合併兩個級別,會影響辦學團體的薪酬開支,牽動範圍廣,必須詳細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