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每年都會向18區區議會發放過千萬撥款,讓地區組織透過「社區參與計劃」申請款項舉行各類社區活動。本報翻查18區區議會文件,發現多個區議會出現涉嫌「議會批錢給自己人」的情G(見圖),當中8區涉及撥款給區議會「指定地區組織」,今年度便有700萬元,而這些指定組織的核心成員就是當區議員。有學者表示,「批錢給自己人」的情G存在已久,政府把關鬆散令區議會淪為「自己人圍威喂」的地方,政府需要加強規範區議會審批撥款時的準則和提升議會文化。
明報記者 楊康琪 何曉勤 馬耀森
今年度700萬撥「指定地區組織」
本港18區當中,有16個區都有「文化藝術協會」、「文藝協進會」及「文娛協會」等推廣文化藝術的地區組織。這些組織大多是區議會的「指定地區組織」或友好團體,每年都可在毋須申請的情G下,獲區議會預留巨額撥款舉辦社區活動,而撥款由區議會審批(見另稿)。
東區文藝會獲140萬 高層多區議員
本報發現東區的「東區文藝協進會有限公司」在2015/16年度取得逾百萬撥款,但該協進會的第一副主席馮翠屏,同時兼任區議會審核委員會主席;協進會的會員江澤濠亦是審核委員會委員,而審核委員會是負責審議撥款。該協進會亦與多名區議員有密切關係。
東區區議會轄下的「審核委員會」在本年4月舉行會議,審批2015/16年度撥款分配建議,建議「指定團體」之一的「東區文藝協進會有限公司」可獲近140萬撥款。據區議會紀錄,馮翠屏當時有申報,江澤濠在審議涉及協進會個別活動的撥款申請時亦有申報,但會議紀錄未有提及二人有否避席,撥款最終亦獲委員會通過,再呈交區議會大會批出。
鍾樹根﹕任領導捱義氣 協助監察
本報昨日嘗試聯絡馮翠屏及江澤濠,但截稿前都未獲回覆。而本身是東區區議員,亦是東區文藝協進會會長的民建聯鍾樹根,接受查詢時認為,即使區議員審批撥款給地區組織,也不會有「批錢給自己人」的問題,強調區議員在審批撥款時須申報利益,又指自己擔任該會會長,根本無實權,「我永遠都唔會去開會」,工作由該會職員負責。
鍾樹根指出,東區區議會對撥款活動規定嚴格,如經區議會撥款的活動,宣傳品上不可有任何人名稱,「就算活動請了個歌手,想宣傳一下都不可,因為不可以寫人名,想寫聯絡人『陳小姐』都不准」,故議員根本不可能藉有關活動作個人宣傳。他又指議員擔任地區組織領導只是「捱義氣」,協助監察地區組織,「無利益,議員還隨時要貼錢」,如組織在區內有應酬、宣傳等,不能向區議會申請資助,開支便要由該會領導自行負責。
部分區議會的議員,也有在該區「指定地區組織」擔任職務的情G。北區區議會的「社區建設、文化及康樂事務委員會」在今年5月審議2015/16年度社區參與計劃撥款分配時,當中有涉及「新界北區文藝協進會有限公司」逾110萬的撥款分配,民建聯侯金林和彭振聲分別是協進會有限公司的會長和主席,二人同時是上述委員會的成員。據會議紀錄,二人在審議年度撥款分配時,文件上未有列出二人的申報,但及後審議協進會的個別活動撥款申請時,二人就有申報。本報昨日嘗試聯絡侯金林和彭振聲,但截稿前都未有回覆。
鍾劍華倡明文規定相關議員避席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表示,「自己人批錢給自己人」是本港區議會長期存在的問題,「有些比較文明的區議會,涉利益衝突的議員審議時會避席」。但他說,整體而言區議會和港府把關鬆散,加上建制派壟斷區議會,令議會文化出現「自己人圍威喂」的情G和心態。他認為政府要加強規範區議會審批撥款時的準則和提升議會文化,例如明文規定有利益衝突的議員在審議撥款申請時要避席,「這是世界各地議會的基本操守」。他相信政府是知悉問題的,但區議會是政府反壓政治對手的地方,就只好「隻眼開隻眼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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