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核電站距離東涌屯門100公里,法國弗拉芒維爾(Flamanville)核電站位於諾曼地郡面對英倫海峽,兩者相距十萬八千里,但兩者都與香港安危息息相關,而且形勢正急劇惡化。特首梁振英風塵僕僕往北京探討「一帶一路」,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忙於示範全城清潔大行動,但對足以影響粵港幾千萬人子孫後代的風險卻噤若寒蟬。
多年來法國電力公司(EDF)在國際上積極推銷「歐洲壓水式反應堆」(EPR)核電站,號稱全球最先進最安全的第三代技術。台山核電站一期工程於2009年9月開工,正是採用EPR建設兩台單機容量為175萬千瓦的壓水堆核電機組,屬中法兩國能源領域的最大合作項目。台山核電廠的建設和運營管理由台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負責,該公司由中方(中廣核集團等)和法方(法國電力公司)按照7:3的股份比例投資成立,設計和設備製造由法中兩國企業共同承擔,核島供貨設計合同由法國阿海琺集團(AREVA)牽頭。
第三代技術未成熟 投產遙遙無期
由於EPR是新技術,本來預定在芬蘭先建第一台(肭簻它哄A2005年動工),法國建第二台(弗拉芒維爾,2007年動工),台山建第三第四台(2009年動工),但因為芬蘭和法國核監管機構發現EPR設計和施工出現很多問題,不符合安全標準,所以完工日期一再拖延,原定在2009年投產的芬蘭廠推遲到2018年,原定在2012年投產的法國廠推遲到2017年,但這些估計恐怕過於樂觀。
事緣今年4月,法國核安全局通報,質量檢測證明弗拉芒維爾核反應堆的壓力容器頂蓋和底部的鋼材由於碳元素含量過高,衝擊韌性遠低於安全標準。該壓力容器重達410噸,高12.7米,直徑5.7米,是用來承載核燃料的圓柱形鋼結構,需抵受極端溫度(攝氏351度)、壓力(175bar)和核輻射,是防止核燃料外泄的關鍵設備。由於EPR反應堆裝載的核燃料輻射量屬全球最高,例如台山廠每台內含幅射物質總量是福島第一號機組的3倍,所以一旦容器破裂,後果不堪設想。
出事的壓力容器頂蓋和底部均由阿海琺的下屬工廠在法國鍛造,它用同一套程序鍛造供貨給台山兩台機組,所以法國出事等於中國出事。經過3個月進一步測試,法國核安全局主席Pierre-Franck Chevet本月正式表示:「這是影響核電站關鍵部件的嚴重異常情G,除非有令我滿意的解決方案,我可能會終止項目。」他決定本月親身訪華,與中國國家核安全局官員會面。原定於去年投產的台山核電站究竟命運如何?剛於去年底在港上市的中廣核電力公司又如何應對?
延誤測試 錯失時機
為何一項失誤足以令投資幾百億港元的項目告吹?關鍵在於糾正錯誤的最佳時機已過,甚至可能涉及故意隱瞞。
原來阿海琺公司下屬的Creusot Forge公司早於2006年鍛造壓力容器頂蓋和底部,供應給弗拉芒維爾和台山核電站。
弗拉芒維爾的壓力容器在2014年1月完成安裝,但部件測試遲至2014年10月才進行,可是根據法國周刊Le Canard enchainm 報道,阿海琺其實從2006年起已發現鋼鍛件碳含量過高,但一直未加重視。
按照核電站設計,反應堆一旦注入核燃料後,壓力容器是一套永不更換亦無法更換的結構。可幸反應堆至今仍未裝料,但更換容器構件是核工業界從未遇過的挑戰,可能須拆卸包圍蚗ㄓO容器的反應堆大樓和相關管道設備,同時要確保一切復原後仍能滿足安全標準,再加上要重新鍛造鋼構件,整項工序所需的成本和時間難以估量。有法國業界人士認為,這番折騰會推翻整個項目經濟可行性,倒不如終止項目損失更少。
最弔詭的是:台山項目工程進度比弗拉芒維爾更快,一號機組已進入裝料前的調試準備階段,二號機組正在進行設備安裝,所以拆卸重裝壓力容器的損失比弗拉芒維爾更大。究竟台山廠續建或停建,如何向法方索償,是中國面對的大難題。更有甚者,承包商阿海琺已瀕臨破產邊緣,去年虧損56億美元,但中廣核剛於上月底與阿海琺和法國電力公司簽訂合作備忘錄,找來總理李克強親身見證,準備大張旗鼓在英國和海外共同投資興建EPR核電站。在這些糾纏不清的利益瓜葛之中,誰來捍衛公眾利益?
三大問責漏洞 核安全成泡影
對於關心核電安全的香港人來說,這項醜聞揭出中國核工業的三大問責漏洞,令人寢食不安。
首先是承包商責任:根據中廣核網頁公告「台山核電站一期工程的建設和運營,由中國企業與法國電力公司共同成立的台山核電合營有限公司負責,並承擔最終核安全責任。」說得很動聽,但中廣核由事件揭發至今未見公開交代,究竟台山廠的壓力容器構件由誰進行驗收?為何沒有及早發現問題?中廣核被阿海琺蒙在鼓堙A還是合謀隱瞞?
其二是國家核安全局責任:根據國家核安全局2014年年報「2014年台山核電廠1、2號機組工程建設推進基本順利,安全與質量管理狀態良好,未發生建造事件。截至12月31日,工程設計基本完成,土建施工處於收尾階段,安裝施工正處於高峰,調試工作全面啟動。」似乎國家核安全局一直處於「被通報」狀態,到了今年4月法國核安全局發出安全警示,國家核安全局核電安全監管司副司長湯搏表示「此類問題屬於常規技術問題,不會影響整體核電發展,普通公眾不必為此過分擔憂。」究竟國家核安全局是關心「核電發展安全」還是公眾安全,答案不言而喻。若果法方不通報,當局可能已批准台山廠裝料投產,中央應該追究國家核安全局失職。
其三是特區政府責任:2013年7月,8個民間團體致函粵港合作聯席會議主持人林鄭月娥,要求特區政府向廣東省政府表達香港市民對核電安全的關注,以及停止在珠三角地區增建核電廠或核能設施的訴求,同時將廣東核能設施增建計劃納入「粵港合作聯席會議」議程,並且建立一個容納民間代表參與諮詢決策的機制。超過3,000名市民聯署支持,特區政府從未回應,如今形勢急轉直下,司長依然忙於掃街清潔,這是「聾啞政府」還是「鴕鳥政府」?不要忘記,中國有27個核電機組正在興建,很多都在香港方圓幾百公里範圍之內。
當今最大的危機,是內地龐大的核工業利益集團,為了保住台山500億元人民幣投資,乾脆抹殺法國核安全局的結論,搞一套「中國特色核安全標準」,不管反應堆鋼結構有多脆弱,EPR技術在法國芬蘭未能過關,台山核電廠照樣投產。以內地核工業一貫封閉的決策模式,這種可能性不能抹殺。
近年內地市民維護公眾安全勇武有加:江門人叫停了核燃料廠,多個城市拒絕PX化工廠落戶,今天台山人限於核資訊封閉,仍未形成反對力量。香港人享有資訊自由,如果明知風險卻默不作聲,如何能向子孫交代?
作者是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