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市禁養山羊 主人不惜對簿公堂

[2015.08.08] 發表

【明報專訊】列治文一住戶在其範圍內養有兩頭侏儒山羊,現遭市府引用附例下令要遷走牠們,住戶指他的侏儒山羊與養狗沒有分別,他並會帶牠們到街上散步。

據列治文區報《Richmond News》報道,市府會採取法律行動要求西姆(Richard Simm)將他已養了兩年的侏儒山羊George和Freddie遷走。

西姆形容,他的兩隻侏儒山羊是其家庭的一部分。他的家人每日都花時間與兩山羊相處,而牠們不但為兒子帶來新朋友,亦讓他一家能與一些從未接觸過的鄰居交流。

他指市府的執法部門稱接到一宗鄰居投訴,因此山羊必須遷走。

根據動物管理條例,居民不可以在一個面積少於2000平方米的土地內養有家畜,包括如馬、騾、驢和羊等。

西姆稱,兩侏儒山羊與狗隻沒有分別,他甚至會帶牠們散步,「牠們不會造成滋擾,較鄰居的貓狗還要安靜,」兩隻山羊健康良好,已接受防疫注射及杜蟲。

他指若有需要,會訴諸法律來爭取保留兩隻山羊。

市府已向西姆發出通知書要他將兩山羊遷走,他以尋求法律意見為由要求延期,市府只批准將限期延至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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