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殺人魔鄭捷 判賠2981萬
【明報專訊】「明知討不到,還是要讓為非作歹的人知道要付出代價!」造成4死22傷的北捷殺人案殺人魔鄭捷,除了刑事部分遭一審法院判死刑外,死者潘碧珠家屬、蕭姓等10名傷者求償,新北地院7日判決鄭捷須賠償2,981萬餘元。
據悉,收押台北看守所的鄭捷,已簽收取得判決書,但看不出他有任何情緒,態度依舊淡然。
據《中國時報》報道,發生在去年5月21日的北捷殺人事件,想死又怕痛的兇手鄭捷,為完成小時候的殺人誓言,選擇在區段時間最長、最不好逃的北捷板南線龍山寺、江子翠站間犯案。
遭刺慘死的4人包括解清雲、潘碧珠、張正翰及李翠雲;另有倖免於死的22名傷者,受到大小不一的傷害。
刑事鄭捷一審遭新北地院判處死刑,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民事部分,4名死者與22名傷者,僅潘碧珠3名家屬提告,另還有蕭、游、陳、顏、林等7名傷者對鄭捷求償,共計求償3,164萬餘元。
資深法官指出,鄭捷名下無財產,未來就算被害人與家屬勝訴確定,也拿不到任何賠償,這也能解釋其餘死者家屬、傷者為何沒有提告求償;但他強調,若有被害人決定站出來,可直接在二審階段提出民事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