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阮金正(圖)被判囚4個月,昨獲批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他離庭時未有回應。阮被裁定在元朗反水貨客示威兩度腳踢警員,干犯襲警。(李紹昌攝)
放大
 

其他新聞
基準試英文寫作 答卷內容空洞
教院將設香港研究學院攻社科
20萬人住茤 青壯年居多 四成為方便上班上學
學者倡政府做茤苳G房東
田北俊﹕建制凡事團結 變聽命民建聯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光復元朗起飛腳 無業漢囚4月成最重例

【明報專訊】本土團體號召市民,以「光復元朗」之名遊行,反對水貨客「氾濫」。遊行卻演變警民衝突,無業漢兩度腳踢執勤警員的小腿,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昨被判囚4月,為反水貨客示威案件中刑罰最重。裁判官冀判刑阻嚇被告不能對遊行中執勤警員動粗,但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早前索閱被告阮金正(54歲)的背景報告,辯方指被告以往被定罪,已是逾30年前的事,強調本案為獨立事件。被告已因本案深受教訓,還押兩周令他飽受牢獄之苦,已收震懾之效。

裁判官:比一般襲警嚴重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強調,必須判阻嚇刑罰,令執勤人士工作及生活不帶恐懼。事發時警員維持遊行秩序,沒有他們的力量,不同意見的人會互相打鬥,損害遊行人士的表達意見權利及人身安全,因此襲擊遊行中執勤警員,比一般襲警嚴重。法庭須發出信息,市民不論遇上遊行中執勤警員或小販管理隊,均不可暴力相向。

陳官判被告監禁4個月,希望對被告構成足夠阻嚇力。辯方繼而申請被告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指案件未能識別事主身分而定罪不穩,且刑期短,或在上訴聆訊前已服刑完畢。陳官不評論是否有上訴得直機會,但同意考慮刑期,適合讓被告保釋候訴。被告准以500元擔保外出,其間不得離港。

未能找出遇襲警員

被告於本年3月1日參與元朗反水貨客遊行,「起飛腳」踢向執勤警員小腿兩次,其他在場警員目擊事件並拘捕他,惟未能找出遇襲警員。資料顯示,本案判刑為反水貨客示威案中最重。本案之前,最重一例為鋁窗工人黃智佳,他承認本年2月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參與反水貨客行動時,從後扯女總督察的頭髮,判囚兩個月。

【案件編號:TMCC565/15】

 
 
今日相關新聞
光復元朗起飛腳 無業漢囚4月成最重例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