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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新聞
 兒童廳失職敗訴勢賠巨款
不聽母方申訴 誤交4童予淫父性虐

【明報專訊】卑詩最高法院日前裁定一名母親民事起訴省兒童及家庭發展廳(下稱,兒童廳)中勝訴。法官嚴斥兒童廳職員失職,應對原訴人子女所造成的終生傷害負責。原訴人代表律師指,此裁決是加拿大首宗公共機構失職敗訴的民事訴訟,或導致政府需賠償數以百萬元計金錢。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沃克(Paul Walker)於341頁的判辭中,以嚴厲的用詞斥責兒童廳職員,他認為「兒童廳總監和部分社工,作出遠超出他們法定職權範圍之外和保護兒童職責的行為」。

沃克指職員的不當行為各有不同,「由故意不當、不誠信、魯莽地不顧其保護兒童的責任,以至違反應有照顧標準;即使他有意性虐其子女,仍不合理地支持案中兒童的父親獲得監護權。」

案中4名兒童的母親JP,與他們父親BG的問題始於2009年。BG因襲擊JP及他們的5歲女兒和意圖作出死亡恐嚇而被捕,但他後來提出離婚和爭取子女的撫養權。不久後,母親JP向社工指出,她三名最年長的子女報稱曾遭父親性虐,但兒童廳從沒有評估或調查這些投訴,並於2009年接管兒童。

期間父親BG向調查社工指JP有精神病問題,社工的上司很快便決定JP精神不穩定和認為她的指控是因為爭撫養權而惡意捏造。雖然法庭有令不准父親BG在沒有監督下接觸子女,但在2010年春季,社工仍然容許BG這樣做。

JP曾接觸社工的上司,投訴有關BG的不適當行為,並指他已可能曾性虐最年幼的孩子,該名兒童當時只有一歲。

JP於裁決後回應媒體指,「我和我子女的整個人生完全被毀了。我的子女被擄走,而我又知他們每分每秒都有可能遭強暴和受傷,這幾乎是殺了我。」她又指,即使賠償6000萬元也未能彌補到她和子女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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