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父親趁與兒子的15歲女友獨處一屋,兩度侵犯月事來潮的她,更一邊性交一邊抹血,其間甚至求對方為自己口交。17歲兒子事後得悉,大義滅親叫女友報警。父親昨在高院承認兩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另兩項強姦罪則存檔法庭。法官明言被告「預鬻內妘ㄠo豲漶v,並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被告背景及精神報告,押後至9月1日判刑。 49歲被告承認於去年12月4日在屯門住所與當時15歲的事主X非法性交。控方透露,X現仍與被告的兒子交往,但X早前對或要出庭作供感到不安,現時被告認罪,她毋須上庭,令其心理壓力減小,但強調依然不想重提事件。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與前妻及兒子同住屯門一單位。事發於2013年12月4日凌晨,15歲的X在單位留宿,後來男友往上班,被告妻子則在內地,只有X和被告在屋內。至當日下午約6時,被告問仍在兒子H上午睡的X為何不回家,X回答在等男友回來,此時被告突表示很掛念X,把身體壓在X上,向X上下其手。被告叫X往他的房間,其間X趁機離開單位,但遭被告拉回睡房,被告之後戴上避孕套與X性交,其間發覺X正值月事,但仍一邊性交,一邊抹血。二人性交一會後,被告離開房間拿另一個避孕套,之後叫X替他口交,被告戴上避孕套再與X性交。 發覺事主月事 仍邊性交邊抹血 事後X在男友H上用WhatsApp通知男友遭被告侵犯,男友立即致電回家質問被告,但被告否認侵犯X,X則不斷哭泣,男友在電話中茼o離開單位。被告懇求X原諒,並將單位鎖上,阻止X離開,其後X找到鎖匙開鎖離開單位,並按男友建議報警。被告於同日晚上10時半被捕,他警誡下否認侵犯X,反指發現X無故坐在他的H上。 辯方:被告曾高處墮下 反應遲緩 辯方指被告10多年前曾由高處墮下,腦內有瘀血,近年他開始反應遲緩,醫生曾轉介他往精神科,但被告怕被標籤而沒往求醫,現時因身體狀G問題無法工作。他與前妻於2003年離婚,至2013年前妻見被告身體狀G不好,遂叫被告與她同住。 【案件編號:HCCC3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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