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死者羅芍淇的母親早前指出,女兒出事前曾在校巴上遭同學欺凌,事後涉事同學向羅撰寫道歉信。 訓導主任顧美玲與副校長石玲昨均稱,是羅死後才得悉欺凌事件。石更指不可將事件界定為「被人蝦」,稱「小朋友細個,唔知咩係蝦唔蝦,小朋友可能只係玩下。有囓i以玩,有灟囓i以玩,性格唔同,成長環境唔同。有灡e忍能力高齱A有魙i鼣ㄜ爣o,咁係唔蝦呀?」死因裁判官反問﹕「即係M家有小朋友話整佢(羅),你都話唔係蝦?」石隨即重複說﹕「小朋友就係小朋友,佢]唔係大人,最重要睇下個出發點鶱銦C」 官質問訓導為何不主動了解 顧美玲則說,前年10月7日,從羅母口中得知羅被同學搶去筆袋,以致未能完成功課,又指羅遭同學扯書包,惟當顧查問細節時,顧稱羅母說﹕「算啦,件事都好耐。」顧稱,之後3名搶羅筆袋的同學向羅撰寫道歉信,遂認為事件已經圓滿處理。 顧又說,她認為羅母口中的搶筆袋與扯書包為兩件獨立事件。死因裁判官隨即指顧可曾查看道歉信內容,從而得知更多事情,質問何以不主動了解。顧指當時只想處理事件,遂沒有查看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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