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逾年 黃之鋒等4人控阻差
中聯辦外燒白皮書與警推撞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學聯秘書長羅冠聰,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昨日先後接獲警方電話通知,指他們去年6月到中聯辦示威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時,涉嫌阻礙警方執行職務,要求他們接受拘捕,並將被落案起訴。黃浩銘質疑警方在事發一年後才落案起訴是政治檢控;羅冠聰認為警方起訴和平有秩序的示威者是打壓集會和言論自由。
陳偉業黃浩銘羅冠聰同收通知
律政司回應稱,去年7月中首次收到警方提供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至今年6月中,一直與警方就案件保持溝通,包括相關法律及證據問題,以及是否需要作進一步調查和搜證。警方依據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完成調查工作後,再作進一步跟進行動。
去年6月11日,多個泛民政黨和民間團體分批到中聯辦外示威,抗議中央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批評是破壞一國兩制。根據社民連上載YouTube的短片顯示,當日人民力量、社民連、學聯、學民思潮等團體去到中聯辦外示威,焚燒白皮書道具。短片所見,黃浩銘等人燃點火種,警員要求他們停止,及後有警員向焚燒中的白皮書道具淋水滅火,但被黃浩銘和陳偉業阻止,二人一度與警員推撞。
黃浩銘:政治檢控 羅冠聰:打壓自由
黃浩銘質疑事隔一年才起訴是政治檢控,「如果是重罪,為何不即刻拉?如果是案情簡單,為何又不在3個月內拉?」他說警方致電時未有具體說明當日什麼行為是阻差辦公。
黃之鋒昨早在facebook指出,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往日本時收到警方來電,指他涉嫌在中聯辦外阻差辦公,要求黃在本星期到警署受查,黃解釋正要赴日遊行,警員最後同意他下周返港才到警署。
大律師陸偉雄說,每宗案件都有其獨特性,不應以起訴時間長短判斷是否合理,應以案件的複雜度定奪。他認為若被告覺得當局特意延遲起訴,可申請擱置聆訊,因事隔多時,被告或對事件的記憶衰退,審訊會對被告不公。陸解釋,阻差辦公的定義不是令警方做不到工作,控方只需證明有關人等令警方難以執行任務,已可入罪。
根據資料,黃之鋒去年佔旺清場時亦曾被控阻差辦公,但上庭後被撤銷控罪;羅冠聰若今次最終被落案起訴,則為他的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