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2010及2012年共獲超過2400億歐元財政援助,但當中只有不足10%落入希臘政府庫房,大部分貸款都用來在金融危機前借錢給希臘的金融機構,令論者質疑這類救助的成效。 逾半還債 482億注資銀行 希臘政府2010年因為無法繼續為其3100億歐元貸款融資,向歐盟及IMF求助;兩年後又獲得第二次拯救,並令私人貸款者取消了1000億歐元債務。但這並非無償減債,希臘仍要支付340億歐元,由希臘退休金埋單。另一方面,希臘銀行業因減債受損失,希臘又要花482億歐元注資銀行。兩次援助中,1400億歐元用來支付原有債務及利息。換言之,只有不足10%的援助金額留給希臘政府用作改革經濟及為低下層提供保障。 經過兩輪財政援助後,希臘目前仍負債3200億歐元,其中78%的債權人為歐盟、歐央行及IMF。 有論者便質疑,希臘金援其實只是拯救歐洲金融業界,債權人由私人金融機構變成公營機構。 債務黑洞並非希臘獨有問題。2008年金融海嘯後,各國央行大舉印鈔救市,投入巨額資金來刺激經濟,雖然這些措施在很多國家見效,但面對愈積愈大的債務問題,央行卻欠板斧。雖然低息可紓緩債務負擔,但亦鼓勵更多借貸。中國、巴西、意大利、土耳其等重要經濟體的經濟增長受過度借貸問題困擾,私人企業或政府債務愈積愈多,成為環球經濟一大不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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