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償付債券投資者和未能償付像IMF般的官方機構,在名義上有一定分別。前者稱為違約,後者則根據IMF規程,即使希臘未能如期在6月30日還款予IMF,仍會有1個月的寬限期,其間視為「拖欠」(arrears),再期滿後才正式進入技術性違約。 1個月寬限 掀違約潮風險低 有金融戰略師分析指,拖欠IMF的貸款不大可能造成像涉及私人債務般有出現違約潮的重大風險。不過拖欠IMF仍可能引起連鎖反應。歐央行管理委員會將會決定希臘銀行是否有償付能力,如果是不,則可能決定停止緊急援助貸款,將雅典迫到牆角,後者或被迫實施資本管制,甚至「脫歐」重用舊幣。不過歐央行仍可能批准希臘央行發放緊急援款,以協助該國銀行業周轉。另外,倘若希臘兩年內仍未能還款,IMF可以提出動議剝奪希臘的成員國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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