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青年被指於去年10月17日在佔旺區推擲鐵馬險令兩警受傷,早前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但辯方於判刑當日表示於網上發現一段有線電視新聞片段,或對被告有利,遂申請覆核定罪。法庭昨開庭處理,辯方要求傳召有線電視執行董事趙應春出庭作供,獲裁判官批准。 控方則呈遞一份5月13日《明報》報道,指被告梁志恆(28歲)在被定罪當日,於庭外向記者稱對裁決深表不滿,並聲稱已找到網上片段,證明案發時沒有推擲鐵馬,並將提出上訴。控方質疑被告為何不在案件裁決前呈上片段,反而在定罪後才將其拿出。 控方質疑片中衣著不符口供 辯方在庭上指出,有線片段中的黃衣人似是被告,案發時他的手在鐵馬附近有所動作,但沒有參與推跌鐵馬,更沒有如控方所指曾舉起鐵馬,並將其掟出至1.5至3或4米。控方質疑片段顯示該黃衣人身穿長褲,並非如被告早前所稱當日身穿熒光短褲。辯方反駁指褲的長短不重要,事實上警員審訊時亦憑黃衣而認出被告。 盼趙助確認片段真確 辯方續稱,有線電線一方或以新聞自由為理由拒絕提供協助,故要求法庭下令傳召有線電視執行董事趙應春出庭作供,以確認有關片段的拍攝日期、時間及真確性。裁判官最終批准有關申請,並將覆核聆訊押後至7月23日繼續。 【案件編號﹕KTCC25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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