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6歲女生參與今年2月「光復屯門」行動,其間在屯門時代廣場用雙手撐荍艉漡q梯阻止警長通過。女生原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昨獲准以1000元現金簽保守行為1年。 官:旅客過多責在政府 擾旅客店舖不公 裁判官水佳麗稱,「灡客點知佢]入薔O香港人咁大壓力?」認為示威者干擾旅客及店舖的行為不公平,旅客過多應為政府的責任,勸女學生日後要做「真正有用翵ヾv。 勸被告做「真正有用翵ヾv 裁判官同時下令,報稱學生的盧惠瑩(16歲)守行為期間不得再干犯同類罪行。根據案情,「熱血公民」等團體於今年2月8日發起反水貨客示威,示威者於遊行期間突改路線,前往屯門時代廣場商埸2樓不斷大叫口號及斥罵帶同大型購物袋或行李者。示威者其後在商場3樓聖安娜餅屋外聚集,其間有人推撞造成衝突,令部分商舖關門。當警員趕往3樓時,盧背向警員、站在3樓的扶手電梯末段,用雙手撐蚢q梯阻止警長前往3樓,並在警長警告下拒絕離開。警長隨即試圖推開盧的手,惟盧以更大的力捉荍艉滫止警長通過。 裁判官水佳麗稱,盧及其他示威者不滿旅客過多,惟旅客過多是政府的責任,干擾旅客及店舖是對兩者不公。 裁判官說盧仍年輕,應做「真正有用翵ヾv,否則再多熱血都只會令社會不安寧,日後重犯將可能留下案底,望盧三思。 【案件編號:TMCC3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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