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邵陽男子曹某在東莞打工認識一富婆,富婆送了一輛奔馳車要求與其結婚,於是曹某不顧6歲女兒和3歲兒子,與妻子楊某離婚。離婚第二天便與富婆登記結婚。而當妻子準備帶兒女回江蘇娘家時,曹某竟追到火車站阻攔,在長沙鐵路公安處民警幫助下,母子三人順利坐上回程列車。 6月12日11時許,長沙鐵路公安處邵東所接到旅客楊女士(31歲,江蘇人)求助稱,其前夫曹某(32歲,湖南省邵陽人)帶2親友阻止其帶女兒 (6歲)和兒子(3歲)乘火車回江蘇老家。 經民警詳細詢問得知,楊女士與曹某於2008年3月19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女一子,後曹某到東莞去打工,期間結識了一位富婆,富婆送了一輛奔馳車,要求與曹某結婚,為了一輛奔馳車,曹某全然不顧夫妻情分與一兒一女的感受,於今年4月17日與楊女士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明確寫明一子一女歸女方撫養,男方只有探望權。離婚後第二天曹某就與富婆登記結婚。 離婚後,楊女士仍然在邵陽前婆婆家帶小孩至今,直到近日其弟到邵陽來接他們母子3人回江蘇老家。 12日上午,姐弟兩帶孩子準備從邵陽火車站乘車回江蘇之時,曹某得知消息,帶了2位親友趕來阻攔,不允許一子一女跟虓角k士返回江蘇老家。 了解情況後,民警對雙方進行了耐心的調解勸導,曹某最終放棄阻擾。下午5時許,民警將楊女士和其弟弟一行4人安全送上回江蘇的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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