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團體疑曾在網上號召火燒上水水貨倉,無業青年涉響應號召於今年2月攜同摺刀、火石及地圖等,打算前往現場協助「睇水」。他昨否認控罪受審,辯方指被告被捕後曾被5名重案組警員毆打,包括被警迨U體及被迫坐「無影_」,迫使他認罪、交出社交網站帳號及密碼。 報稱無業的被告區溢傑(19歲)昨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而遊蕩兩罪受審。 巡邏警員施銘賢昨供稱,今年2月1日接近凌晨2時,在上水巡邏期間,途經新豐路29號見到區形[可疑,截停他搜身時在其褲袋找到兩把摺刀。區在警誡下解釋「爭人錢」,故要帶刀自衛。施在區身上的斜揹袋內找到白色口罩、膠索帶、火石、火柴及香港地圖等物品。另一警員作供指出,在區的住所內搜獲鐵筆、斧頭及鏟。 巡警搜身檢摺刀火石地圖 辯方指出,大埔區重案組5名警長及警員曾手持區的手機,要求區認罪及供出其臉書及微信等軟件的帳號及密碼。他們又因區「答得慢」而毆打他,包括踢區的右大腿及屁股、用手「間v其下體、用簿本打頭及逼他坐「無影_」。重案組警長否認曾進入區身處的房間,亦不曾接觸區。 辯方為區申請醫療及精神科報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12日續審。 【案件編號:FLCC6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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