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狐狸崇拜在唐代達到高峰,不少老百姓在家中供奉狐狸,祈福獻祭,當時還有諺語說:「無狐魅,不成村。」可見崇狐風氣之盛。狐狸的拿手好戲是幻化為人,到處作祟,唐人筆記記載:狐狸喜歡頭戴髑髏,參拜北斗,如果髑髏不掉下來,就化為人形。狐狸崇拜和狐祟傳說交集,使得唐人又敬又畏。更麻煩的是,在路上遇見個生人,都搞不清是人是狐。於是,路人相逢,個個神經兮兮,鬧出不少笑話,唐人牛肅《紀聞》就錄有這樣一則故事。粵方言稱自己人打自己人為「鬼打鬼」,這則故事可謂「狐打狐」。
〈田氏子〉 《紀聞》
唐牛肅[1]有從舅[2],常過澠池[3],因至西北三十里,謁[4]田氏子。去田氏莊十餘里,經岋險,多櫟林,傳云中有狐。往來經之者,皆結侶乃敢過。舅既至,田氏子命老豎[5]往澠池市[6]酒饌。天未明,豎行,日暮不至,田氏子怪之。
及至,豎一足又跛。問何故,豎曰:「適至櫟林,為一魅狐所絆,因濨7]而仆,故傷焉。」問何以見魅。豎曰:「適下坡時,狐變為婦人,遽來追我,我驚且走,狐又疾行,遂為所及,因倒且損。吾恐魅之為怪,強起擊之。婦人口但哀祈,反謂我為狐,屢云『叩頭野狐!叩頭野狐!』吾以其不自知,因與痛手,故免其禍。」田氏子曰:「汝無擊人妄謂狐耶?」豎曰:「吾雖苦擊之,終不改婦人狀耳。」田氏子曰:「汝必誤損他人,且入戶。」
日入,見婦人體傷蓬首,過門而求飲,謂田氏子曰:「吾適櫟林,逢一老狐變為人。吾不知是狐,前趨為伴,同過櫟林,不知老狐卻傷我如此!賴老狐去,餘[8]命得全。妾北村人也,渴故求飲。」田氏子恐其見蒼頭[9]也,與之飲而遣之。
◆註釋:
[1]牛肅:牛肅(生卒不詳),唐代小說家,原籍京兆府涇陽縣(今陝西省涇陽縣),後徙至懷州河內縣(今河南省沁陽市),官至岳州刺史。著有小說《紀聞》十卷,今已佚。本文出自《太平廣記》。
[2]從舅:母親的堂兄弟。
[3]澠池:澠,[粵]音敏。澠池,地名,今河南省澠池縣,鄰接山西省。
[4]謁:拜見,進見。
[5]老豎:豎,未成年的人,童子,引伸為僮僕。老豎,老僕人。
[6]市:購買。
[7]瞴G同「蹶」,[粵]音缺,顛仆,跌倒。
[8]餘:當為「余」,我,第一人稱。
[9]蒼頭:奴僕。漢時奴僕以青巾包頭,以區別於良民,故稱僕役為「蒼頭」。
文:香港中大中國語言及文學系高級講師洪若震
插圖﹕鍾錦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