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加年限計清楚 免無辜失楓葉卡
每年估計6000人失移民身分

[2015.05.26] 發表
楓葉卡

【明報專訊】楓葉卡每5年須續領1次﹐持證者續領時須於5年內在加國住滿至少2年。但是很多移民誤解居加期的計算方法﹐導致因無有效楓葉卡而無法進入加拿大﹐並失去永久居民的資格﹐估計這類移民人數每年多達5,000至6,000人。

移民律師王仁鐸指出﹐永久居民最常犯的問題﹐就是以為入紙續領楓葉卡時﹐只要5年內僅住夠2年便行﹐但情況並非如此﹐由於5年時間的框架不斷隨時間向前移﹐而入紙續領時間至移民部正式處理申請時間可能相距數月至半年不等﹐若從處理續領時間倒後算﹐楓葉卡持有人的留加年期就未必夠2年﹐結果續領遇到阻滯。

入紙時間與處理時間不同

由於移民部派發續領楓葉卡時﹐可以郵寄方式或要求申請人親自領取。有不少個案是﹐移民部本已批出續領的楓葉卡﹐但要求申請人親自領取﹐偏偏申請人未等及領取新卡時﹐便帶着舊卡離境﹐但要重新返回加國時﹐舊卡偏又過期。持卡者只好在加拿大海外簽證部申請一次性旅遊證件入境﹔但簽證部那時再計算申請人是否5年內留加夠2年時﹐持證者則未必符合資格。

王仁鐸稱﹐若那時移民要為自己的加國身分隔洋打官司﹐便更加困難。要避免這種情況﹐王建議﹐永久居民應多預留居加時間﹐由規定的2年延長至少半年﹐因為由入紙申請續領到移民部正式處理﹐可能要輪候半年。

另外﹐若永久居民早計劃5年只能留加2年﹐應選擇在5年中最尾的2年留加﹐而非首2年﹐這樣當移民部計算留加時間時﹐未住夠年期的機會便大減。

他認為﹐有關政策對一些來自必須申請簽證才入境加拿大的國家﹐如中國?印度的永久居民並不公平﹐因為他們楓葉卡一旦過期﹐便必須申請一次性的旅行證件進入加國﹔相反﹐來自毋須簽證的地方如英?美?香港的永久居民﹐即使楓葉卡過期﹐仍可獲准上機﹐當他們抵達加國機場﹐入境處一般都會放行。

雖然聯邦移民部表示﹐楓葉卡過期﹐並不代表一定失去永久居民身分﹐只要持卡者向移民部證明﹐他們未來將會留加居住﹐便有機會保留身分。但王指出﹐持卡者始終有可能因此而失去加國身分。

申請旅行證件 成功率七成

根據聯邦移民部數據顯示﹐在2013年﹐申請一次性旅行證件的永久居民有19,593人﹐但是成功申請的則只有13,211人﹐佔總申請70%﹐較對上一年的76%少﹐其餘申請不是被拒絕﹐便是取消申請。

申請一次性入境證件的永久居民中﹐以來自中國最多﹐有4,300人﹔印度僅隨其後﹐共有1,800人﹔然後是菲律賓(1,545人)?法國(880人)?英國(8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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