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4警官 涉放高利貸強取房產
【明報專訊】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技正張明偉,被控伙同3名警官涉勾結地下錢莊放高利貸,若借款人還不出錢,則利用警職強取房產,據悉被害人數相當可觀。檢調25日搜索新北市刑大等10處,約談張明偉等17人;張到案時表示坦然面對,強調「被人冤枉的」,檢調正漏夜訊問。
同案被控參與放高利貸的警官還有海山警分局警備隊長張文賢、文聖派出所長張明朝與蘆洲警分局蘆洲派出所長呂志修。
昨晚張明偉先到新北地檢接受檢察官「人別訊問」,步出法庭時,坦然面對媒體鏡頭,放慢速度接受媒體拍攝,被問到是否知法犯法,他表示「沒有」,強調「是被人冤枉的」,隨後被調查局帶往桃園市調處。
檢調調查,蘇姓地下錢莊業者2009年在蘆洲警分局五工派出所旁成立代書事務所與資產管理公司,涉嫌放重利並利用借款人需錢孔急,詐騙借款人簽立過戶同意書,再設局強取被害人房產。
時任蘆洲警分局偵查隊長的張明偉、前後任五工派出所長張文賢、張明朝與蘆洲派出所長呂志修3人,其中有人得知蘇男放高利貸獲利可觀,沒有取締,還一個拉一個,競相要求成為股東。
檢調查出,張明偉等人還涉與蘇姓業者分工設局掠奪借款人房產,被害人若不從,涉案警官亮出警職身分,要求被害人配合,被害人深覺鬥不過警察,只好就範。
檢調發現,光是張明偉就投資該地下錢莊2000多萬元,其餘警官分別投資50到500萬元不等,蘇姓業者還會依照投資額高低,每月支付數萬元不等紅利。
蘇姓業者原本生意不錯,但地下錢莊常有跑帳問題,加上蘇還得花錢供養這些「大股東」,開始入不敷出,虧損連連,在2014年3月黯然倒閉。
據悉,張明偉投資2000多萬元,僅拿回1000多萬,但有取得蘇姓業者部分房產,另有人投資500萬元回收1000萬元,賺了一倍;有警官不避諱,直接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有人則把房產登記在女性密友名下,檢警初步估計不法獲利達千萬以上。
案經檢調蒐證半年,新北地檢署25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搜索新北市刑大等10處,約談張明偉等17人漏夜訊問。檢調指,警官投資金額頗高,懷疑還有其他警官集資涉案,全案依貪污、詐欺、重利等罪嫌擴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