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 非農民禁買農舍

[2015.05.15] 發表
蘭陽平原的景致逐漸被一棟又一棟的農舍取代,農委會修法規定非農民禁買農舍,並嚴格認定農民身分。(中國時報)

【明報專訊】非農民禁買農舍!為解決農舍亂象,內政部和農委會將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未來農舍起造人和購買農舍承購人,都必須是農民,同時嚴格限縮農民認定資格,須投保農保、健保第三類(漁民、畜牧業者),或實際務農者;未來不具農民身分者都不能買賣農舍,但「繼承者」不在此限。農委會預計6月底公告施行。

據《中國時報》報道,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改為「管地不管人」,開放一般人可自由買賣農地,不少民眾買地變身農民,但更多的是投資客買地炒作農舍,在農地上不是種田,而是蓋房子,甚至以「買農地送農舍」規避法令,台灣農地價格被炒到連真農民都買不起。

雖然《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文規定農舍起造人必須為農民,且根據母法《農發條例》的定義,農民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但15年來模糊空間大,很多人都是買了農地就變身農民。

陳保基說:「我老家屏東最偏僻農地,一甲地竟然要900萬元起跳,真農民要種四十幾年水稻才買得起!」

陳保基認為,農地價格因為可以蓋農舍,已經嚴重扭曲,不僅年輕農民買不起,甚至嚴重影響農業未來發展,他請同仁調出資料分析,發現農舍起造人的保險資格,只有三成八具有農保或第三類健保身分,換句話說,超過六成蓋農舍的「農民」根本不具農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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