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施政報告早前宣布取消投資移民計劃,並新增措施吸引港移民第二代回流。
入境處昨公布「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試驗計劃細節,又公布3項其他輸入人才或專才計劃的優化措施,包括內地人才及優才留港工作2年後,若應評稅入息不低於200萬元,可獲准一次過留港6年;經成就計分制到港的優才更可獲一次過留港8年,所有新措施下周一生效。對於外界擔心降低輸入人才門檻,入境處強調輸入內地人才並非為溝淡人口或為香港人口換血。
優才到港兩年後 最多再批8年
入境處助理處長羅振南稱,到港的海外及內地人才比例約8比2,截至去年底共7萬名經一般就業政策到港的海外人士,佔香港勞動人口約1.9%;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到港的內地人共1.27萬名,佔勞動人口約0.4%。他否認外來人才與港人爭飯碗,指外地人才不會取代香港勞動人口。
一般就業計劃下的投資類別,過往審批較嚴謹,需提交未來兩年業務計劃、過去一年營業額等,並能為香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羅稱,新增渠道讓「有意念、有計劃但無實際資金」的初創企業家到港,若對方在政府支援計劃如科技園、數碼港等創業計劃中勝出,處方會考慮批准其到港。據了解,如申請人未有政府支援,則需要根據過往標準審批及徵詢機構專業意見。
內地人除非在遞交申請前連續在海外住滿一年,否則不能參加。據悉,處方不會就資金、公司規模或人手設限,因各行各業落差很大,初創企業中亦有不少「一人公司」。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稱,計劃欠缺客觀標準,例如能創造多少職位、投資多少資金等,十分危險。
至於優才計劃,在綜合計分制下,若申請人畢業於4個公認的大學排名表(泰晤士、QS、上海交通大學及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內首100名的院校,會獲加30分;如有兩年以上國際工作經驗,亦可獲加15分。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申請人首年毋須在港有工作,可帶受養人到港,冀愈多人到港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