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省內陸一名卅多歲男子,因暗中用手機偷拍15歲繼女更衣,被判入獄18個月。 為確保受害人身分受到保密,當局並沒公布被告名字。案情指36歲的男被告,以手機下載應用程式,作為動態偵測(motion detection)攝錄機,並把手機暗中放在繼女的睡房內,進行偷拍。 被告日前在錦碌(Kamloops)省最高法院,承認製作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的罪名。 據報,加國警方接獲來自德國當局的通知,指調查一個可疑互聯網IP地址期間,追查至卑詩省錦碌市北區。皇家騎警於2013年9月,在該互聯網用戶的住址進行突擊搜查,帶走一部電腦和手機。警方其後在手機內,發現多張家庭照片及大量錄像,其中包括17張兒童色情照片及28張被人刪除的照片。 控方表示,有三段錄影片段都是未成年少女更衣和沒有穿衣服的影像。 法官除了判被告監禁18個月之外,還要他作性罪犯登記。被告以往沒有刑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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