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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百樂門宴會廳膠袋收1元

【明報專訊】第二階段膠袋徵費於4月1日起實施,除了豁免安排引起市民混淆,部分商戶收費高於法定最少0.5元,惹來消費者不滿。本報發現,在新法例下獲「寬待」的飲食業,個別食肆如尖沙嘴百樂門宴會廳收取1元膠袋費,及收取發泡膠盒費用,每個3元。飲食界人士指沒違規,但呼籲業界不應巧立名目增收入。

食肆外賣獲豁免

新法例下,由於食肆外賣的塑膠或發泡膠盒透氣,故可豁免徵收膠袋費,即使加入密封包裝餐具及醬汁,亦被當成是外賣的一部分,可免費索取膠袋,故被視為獲「寬待」的行業。不過,有部分食肆在第二階段膠袋徵費後,亦徵收膠袋費,有顧客發現,位於尖沙嘴的百樂門宴會廳,印製的宣傳單張顯示,膠袋徵費法例下,每個膠袋收費1元,塑膠及發泡膠盒,每個收費3元。

塑膠發泡膠盒收3元

記者現場所見,店內門口、樓梯及多處都張貼了膠袋及食物包裝收費表。原擬索取食物盒的顧客梁太,獲悉需收3元後改索膠袋,職員稱要付1元, 及後在場親友指有自攜膠袋,梁太即作罷。梁太斥政府安排失當,因收費是由商戶收取,變相無人管,「如果係捐出去做環保,收5蚊都畀」。與她同行的婆婆則指出,有關政策是每個膠袋收最少收5毫,即是「收10蚊個膠袋都得,人]有權咁做」。

店長:當然要當賺錢一部分

百樂門宴會廳店長黃堅強表示,會向律師了解店方對膠袋收費的做法有否違規。他指法例規定膠袋最少要收5毫,但酒樓有經營成本,故會多收費,「膠袋同食物盒都有成本,膠袋平齱A飯盒每個來貨價都要個幾,燈油火蠟加加埋埋,當然要當賺錢的一部分,個人覺得冇乜問題,但都要睇公司方針」。

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法例沒設膠袋徵費上限,難評業界是否濫收,但承認個別業界巧立名目,提高膠袋或餐盒收費,藉此增收入,呼籲業界小心設定徵費,免流失客戶。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建議,商戶將收費捐作環保公益用途,相信有助減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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