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持雙程證來港的無業男子先後以玩具槍指嚇一對司機夫婦及劫走一名女子3000多元。無業男昨承認持仿製火器意圖犯罪及搶劫罪,被判囚9年。法官指出,被告辯稱購買玩具槍是為向好友追討欠債,惟他根本未能供出對方的確實地址。法官認為被告持雙程證打劫港人,更涉及亮槍,罪行嚴重。 案情指出,被告郭柱(39歲)去年6月11日持雙程證來港,翌日以40元購買一把玩具槍,聲稱用以向居於荃灣的兒時好友追討10萬元欠債。同日晚上,郭持玩具槍於金鐘海富中心一帶流連,藉詞車胎漏氣與一名司機交談,跟隨司機妻子上車,其間以玩具槍指嚇對方開車。司機夫婦落車逃走,郭亦隨之離開。其後郭步行到灣仔胡忠大廈外,聲稱又餓又渴,恰巧見到一名女子剛提款,他再次「亮槍」指嚇,打劫對方3000元及100元人民幣。 辯方昨求情時指出,郭以玩具槍指嚇司機夫婦開車,只是希望對方載他至皇崗,以回內地照顧患末期癌症的妻子。 【案件編號:HCCC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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