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殺人 媽媽嘴老闆也要賠償
監督管理疏失 錯失避免悲劇發生機會

[2015.04.01] 發表

【明報專訊】新北市八里雙屍命案,被害人張翠萍家屬的民事求償,一審判媽媽嘴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圖)及2股東免賠,但高院審理後認為,當時人在咖啡店的呂炳宏,因監督管理疏失,兩度錯失避免悲劇發生的機會,昨逆轉改判呂等3人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死者張翠萍家屬368.081萬元,全案可上訴。

呂炳宏:僱主要自己煮咖啡?

據《中國時報》報道,呂炳宏昨在咖啡店聽到判決結果表示「傻眼」和始料不及,無法接受,將與律師討論,絕對上訴到底。他說,僱主負起應盡「責任」,是「顧好每杯咖啡」,因此僱用謝依涵是來煮咖啡,不是下藥殺人。

他說,謝依涵絕對有犯錯,且為非常嚴重的錯,但必須為自己負責,「若判決成立,誰以後還敢請員工?星巴克全世界有一萬多間分店,難道老闆要自己煮每杯咖啡?」

張家上訴 對呂提民事求償

呂炳宏苦笑表示,原以為事件已經過去,再也與他無關,沒想到昨天高院的判決再度將他牽扯進去,也對法官感到失望,心情是無奈多過憤怒。

本案死者陳進福民事訴訟部分,陳的兒子只單獨對謝依涵求償,一審判謝須賠償631萬元,雙方均未上訴,已告確定。總計謝依涵須賠償死者家屬共千萬元,但家屬指控,謝至今一毛未賠。

至於張翠萍家屬除向謝求償外,另要求咖啡店老闆呂炳宏、2股東須連帶賠償,但士院認為,謝計劃殺人,僱主無法預見防止,判決呂等3人免賠。家屬不服,對此部分提起上訴。

高院認定,呂炳宏等是謝的僱用人,而謝是在咖啡店內摻安眠藥給張翠萍喝,犯案行為與執行職務相關;呂等人案發當天發現謝離開咖啡店一段時間,回來後換了褲子,他們還半開完玩笑說謝女學另名股東歐石城跳水,卻未進一步問清楚。

此外,店內員工曾看到張翠萍臉色難看,掙扎想往店外走,後來張與陳進福緊閉雙眼坐在座位上,員工雖覺得奇怪,卻沒有理會,也沒通報人在辦公室內的呂炳宏,該員工兩度錯失避免悲劇發生的機會,可見呂等人對謝及員工未盡監督之責,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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