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講無憑易爭拗 宜合約列明權責
[2015.03.16] 發表
【明報專訊】協助年輕人創業的香港青年協會督導主任鄧良順,了解過這間「藝術英雄咖啡電影室」的介紹後,亦覺得表面上相當吸引。
但他認為,在今次事件上,Andrew本身經營私房菜,再將場地分租他人,是希望分租者「幫補吓」,但共用場地涉及各方的權責、使用安排,如果沒有清晰釐定,只憑出租者的口頭承諾,容易引起糾紛,分租者亦難以追究。
他認為分租者應該清楚查詢各方如何使用場地的安排、各方的責任,並且應要求在合約中清楚列明,日後遇到糾紛時也容易向法庭追討。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睡眠窒息症患者睡眠質素差,常常睡不夠。北區醫院內科部顧問醫生俞佳琳表示,患者不應服食安眠藥或飲酒幫助入睡,免令病情更嚴重,建議患...
詳情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