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14日公布《控制吸煙條例》等多項法規實施情況報告,有建議擴大禁煙場所,規定室外人群聚集等候區域禁煙,個人吸煙多次違法紀錄應納入個人徵信系統。 新修訂的深圳控煙條例去年3月1日起實施,但法規實施中仍存在執法人力不夠、執法取證難等問題。由於吸煙行為持續的時間極其短暫,違法吸煙者在看到執法人員時,通常會迅速扔掉煙頭,不承認違法吸煙。《報告》指出,除非執法人員盡早拍攝照片或錄影,否則,違法吸煙者會以無法提供證據而拒絕處罰。《報告》還建議個人吸煙的處罰應採用綜合措施,50元人民幣的處罰額相對而言屬於較低水平,為免個人屢次違法,可將多次違法紀錄納入個人徵信系統,同時提高拒不改正甚至阻礙執法行為的處罰額,提高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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