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六旬退休職業司機到麥當勞用膳,稱嫌鄰座婦人太吵,搬動椅子時又撞到其手,遂向對方淋潑鏹水,導致少婦腰部受傷。他昨原否認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但婦人出庭作證後他突然認罪。案件今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何劉煜(63歲)一時氣憤犯案,女事主傷勢不嚴重;又稱婦人的供辭對被告「殺傷力」不大,但他仍認罪 。 不滿椅子撞到手 案情指去年9月22日下午4時,事主徐澤華(33歲)與兒子及家姑於藍田德田商場的麥當勞用膳。徐的左下腰突然感到刺熱及有多個水\,上衣有破洞。坐在徐鄰座的被告向徐訛稱是餐廳天花板滴水。徐其後被確診腰部傷勢是由腐蝕性液體造成。 警方調查後拘捕何,何警誡下起初供稱事件與他無關。其後警員搜查其住宅時,何改口指徐搬動桌椅時撞到他,他很生氣,遂向徐淋潑鏹水,其後將鏹水樽扔掉。何其後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時,又說出第三個案情版本,指案發時他正在檢查一樽打算棄置的通渠水,徐搬動椅子撞到其手,何因而意外將鏹水潑到徐。控方最後依賴何口頭招認因生氣而犯案的說法,對他控以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 【案件編號﹕DCCC10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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