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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42歲的北京市交管局車輛管理所女副所長宋海燕(圖),為他人辦理京A車牌,收受現金及購物卡共計30多萬元人民幣,一審被判監10年。宋不服上訴,前天北京市三中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2年11月5日,宋因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軟禁。之後從其辦公室搜查出31張購物卡,故加控她受賄罪。(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