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來自內地的「學神」開始路試不久,駛至紅燈前按法例停車,卻不按法例企圖以500元行賄考牌官,表示「請阿sir飲茶」,望求過關獲得車牌。考牌官不為所動,返回起點後即報警逮捕被告。2009年來港生活的被告承認行賄公職人員,判囚兩個月。
官斥衝擊考牌制度
被告梁建明(22歲)任職吊機操作員,承認本周三向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黃仲英提供500元,誘使黃在被告的駕駛測驗給予及格。被告沒有案底,昨求情稱2009年才來港定居,犯案只因一時糊塗。他稱不熟識香港法律,強調非處心積慮犯案。裁判官判刑時明言要判處具阻嚇力罰則,被告以貪污手段企圖在車牌考試中及格,此舉衝擊駕駛考試制度,對其他車牌考生不公,更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威脅。
案發本周三早上,被告於早上8時45分,在土瓜灣天光道駕駛考試中心參與客貨車駕駛考試。黃擔任考官,與被告不相識。
被廉署接見 承認賄賂
路試開始後3分鐘,被告駛至紅燈前停車,取出500元紙幣遞給黃並說「阿sir,攞去飲茶」。黃立即拒絕,但被告再次表示請飲茶,黃即着被告收回紙幣,並會報警。被告收回紙幣,繼續按黃指示開車。被告駕車返回考試中心,黃隨即報警,同時向中心的上司報告。警員到場在被告身上搜出該張500元「茶錢」,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表示想出錢請黃飲茶。被告及後由廉署人員接見,承認準備500元紙幣賄賂黃,希望在駕駛考試中及格。
【案件編號:KCCC5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