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大韓航空「果仁返航」案昨日於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宣判,韓航太子女趙顯娥涉違反《航空安全法》罪成,判囚1年。法官批評趙顯娥缺乏悔意,將客機當成私人飛機般任意妄為,又將機組人員當成奴隸,「踐踏他人尊嚴」。本案重燃韓國社會對財閥跋扈作風的怒火,法院只以最低刑期量刑,引起輿論質疑判罰過輕,猜疑趙顯娥的身分地位影響判決。
40歲的趙顯娥為韓航董事長趙亮鎬的長女。去年12月,她從紐約搭乘韓航客機返回韓國仁川時,在頭等艙不滿機艙服務員未有將夏威夷果仁盛在碟子上奉客,對機艙服務員使用暴力及惡言相向,並下令正駛出跑道的客機掉頭返回登機口,將艙務長趕下機。事後她涉嫌指示韓航客艙乘務部常務串同國土交通部一名航空安全監督官妨礙調查,並涉嫌珝擭瓴琚A威迫受害艙務長等職員作假口供。
稱照顧年幼孖仔 趙顯娥求減刑
趙顯娥被控5項罪名,包括違反《航空安全法》變更飛機航道、暴力妨礙航空安全、恐嚇、妨礙業務及妨礙司法。候審期間她被解除韓航副社長職務。她在庭審時否認大部分控罪,堅稱不知事發時飛機正在移動,而且飛機當時還沒離開地面,並未進入「航道」。到本月初作最後陳辭時她終落淚承認犯錯,就事件向韓航職員及國民致歉,請求法院從輕發落,判以緩刑,以期盡快回家照顧一對19個月大的雙胞胎兒子。她在判刑前還向法官呈上多封道歉信,盼獲輕判。
官斥將員工當奴隸 未顧乘客安全
法官吳升禹(音譯)昨日宣判時指出,趙顯娥未就自己的行為展示足夠悔意,儘管她呈上道歉信,但是否真正悔過成疑。法官認為案件「踐踏人類尊嚴」,批評趙顯娥僅因果仁奉客方式不妥便要求艙務長落機,漠視乘客的安全,猶如將客機當成私人飛機任意妄為,若她顧及他人感受,好好控制情緒,不將員工當成奴隸,事件便不會發生。
法院判趙顯娥違反《航空安全法》變更飛機航道、妨礙業務罪名成立,判囚1年,妨礙司法等罪名則不成立。
涉案客艙乘務部常務銷疰瓴皒o成,判囚8個月,航空安全監督官向韓航泄漏調查資料罪成,判囚6個月,緩刑1年。
違反《航空安全法》可判囚1至10年,控方此前認為趙顯娥利用個人權力擾亂法律,對干涉公共交通工具運作,構成嚴重安全威脅,建議判囚3年。法院只判處趙顯娥最低刑期,引起輿論質疑趙仍享「身分特權」,懲罰過輕。有民眾認為趙顯娥就像欺凌窮人的富裕小孩,應被罰接受社會服務令,讓其心智變得成熟。法官解釋,量刑時考慮到事件未釀成飛行事故,趙屬初犯及有一對年幼兒子,以及韓航承諾不對涉案員工秋後算帳等因素。趙顯娥的代表律師稱會考慮上訴,並強調趙已「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