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局回應立會質詢:亞視不交牌費或釘牌
【明報專訊】亞視繼續拖欠員工12月份薪金及千萬元牌照費,通訊局要求亞視分兩期於2月18日、3月18日繳付欠交牌費、罰款及利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署理局長梁敬國昨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表示若亞視未能依期付款,通訊局有權啟動施以更嚴厲懲處,包括把亞視暫時「釘牌」不多於30日。
前員工指提高賠償願和解
另亞視向自動遣散的員工提出和解,有前員工指亞視賠償額較勞工處計算的低、大約「打九折」,亦有人表示若賠償提高至「九五折」,願考慮和解。
針對亞視欠交牌費,通訊局初步決定向亞視施加20萬元罰款。通訊局發言人昨補充,《廣播條例》規定若持牌機構多次反法例、牌照條件或業務守則,或者沒有支付牌照費,當局均可以暫時吊銷其牌照不多於30日,但事先必須以書面通知有關機構並考慮其申述,若有需要須展開研訊或公開聆訊。
亞視勞工處計賠償方法不同
不過,通訊局未清楚解釋2月18日抑或3月18日屬啟動暫時吊銷牌照的「死線」;亞視發言人表示,會積極安排相關牌照費用。
另邊廂,亞視88名員工透過勞工處申索,勞資審裁處下周一(2月2日)就此開庭。有首批上庭的亞視前員工透露,接獲亞視人事部主動提出和解,相信因計算補假賠償金方法不同,亞視僅以底薪計算賠償,但勞工處則以底薪連花紅、其他津貼等一併計算,故亞視和解「開價」較低。
要員工借錢 林煥光斥荒謬
勞工處發言人解釋,「工資」定義包括一切報酬、收入及津貼,僱員應得的權益(例如補假)都要根據以上定義計算。勞工處拒評論亞視提出的和解,僅指出若有員工決定和解,但屆時未能按時收到欠薪,可申請破欠基金特惠款項;若員工決定不和解,則繼續由勞審處跟進。
對於亞視欠薪事件,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表示荒謬,「擔任40多年公職,未見過這麼荒謬,股東唔出糧,仲要員工問公司借」;林又表示行會尚未收到亞視續牌資料,不評論若亞視最終獲續牌是否「更荒謬」。
另市場屢傳嘉華集團主席呂志和有意洽購亞視,據了解,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前日宴請榮休政協,出席者包括呂志和,席間有人問及呂有否入標亞視,他表示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