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襲港鐵職員判罰款
不滿濫用長者票親戚被罰
【明報專訊】娶了內地妻子的商人,去年底與親戚在坑口港鐵站入閘時,其中一名親戚被揭發不當使用長者車票,被港鐵職員帶到控制室,要求罰款500元,商人拒絕,認為職員歧視。警員接報到場後,商人情緒激動,不但粗言指罵職員,更用手指戳其胸口。商人昨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判處罰款及賠償共5500元。
稱職員歧視 手指戳胸口
報稱商人的被告鄭志康(29歲)現任職飲食業兼職,在內地有一名22歲妻子,他求情稱,當日一時衝動犯案,行為愚蠢,望獲輕判。根據案情,去年12月13日傍晚近6時,被告與兩名親戚在坑口港鐵站入閘,有港鐵職員發現被告其中一名親戚不當使用長者車票,遂把被告及兩名親戚帶到車站控制室查詢,其間顏姓港鐵職員根據相關條例,要求被告親戚繳付500元罰款。被告指摘顏歧視其親戚,拒絕付錢,顏遂報警。警員到場後,被告變得情緒不穩,不斷粗言責罵顏,其後更用食指戳向顏的胸口,警員遂將他拘捕。顏感不適送院,證實胸口有紅腫。裁判官判被告罰款3000元、付訟費2000元及賠償500元。
【案件編號:KTCC17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