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立會天橋示威 官裁控罪合憲
[2015.01.14] 發表
【明報專訊】去年6月立法會外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示威,社運人士周諾恆及坪輋村村民爬上立法會停車場對出天橋掛上示威橫額,被控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裁判官昨裁定該行政指令合憲。
被告坪輋村村民張貴財(48歲) 及社運人士周諾恆(30歲) 被控於去年6月13日違反《立法會(權利及特權法)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曾於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
辯方上月中指該行政指令違反《基本法》,損害被告的示威及集會自由。涉及同類案件的社運人士葉寶琳昨到場旁聽,裁判官裁定該行政指令合憲,裁決理由押後至案件最終裁決當日一併宣讀。案件將於5月18日開審,預計審訊5天。
【案件編號:ESCC3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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