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追訴真無時限?
內地這一波反腐運動中,有多宗陳年舊案被重新提起,並遭處置。如廣東茂名政協前主席馮立梅,在2012年的茂名前市委書記羅蔭國貪腐案時被調查過,當時他與百多名當地官員已被從輕發落,退錢了事,馮本人也卸任市政協主席,退休兩年,但去年還是被舊案重審,開除黨籍、公職。
此外,10多年前涉貪入獄的深圳前副市長王炬,以及深圳海關前關長趙玉存等百多名廣東前貪官,最近全被取消保外就醫和假釋,重新收監。
其實,中央統戰部長令計劃最近的落馬也算是舊帳新算。
早在2012年他從中辦主任調任統戰部長,並在當年的中共十八大上未能入局(他是十七屆中央書記處書記),只任全國政協第二副主席,中央排名從原來的20多位,驟降至40多位之後,已算是一種貶抑,按政壇慣例,已受到某程度的懲戒。
上述動作以及對周永康、徐才厚等退休高官查處,傳遞了習近平、王岐山反腐的新姿態,反腐不僅「上不封頂」,也無「追訴時效」,更可無限上溯,沒有特赦,更不會既往不咎。
果然如此,有兩宗大案也應進入中紀委的視線。一是「六四」時引發全國熱議的康華公司大案,一是美國《紐約時報》兩年前報道的時任總理溫家寶的家族財富問題。
鄧溫兩家大案 或入中紀委視線
由鄧小平長子鄧樸方一手創辦的康華公司,1989年被指是最大的「官倒」,當時還沒貪腐之說,民間只是質疑其利用特權,投機倒賣,大賺其錢,謂之曰「官倒」。時任總書記趙紫陽曾代表中央承諾徹查「康華公司」等「官倒」疑案。但「六四」後,康華悄然解散,調查無疾而終。
至於溫總家族財產案曾掀起軒然大波,溫家更委託律師發表聲明(只在海外發表,內地嚴密封鎖),指《紐時》報道不實,會對簿公堂,但後來也無聲無息。中紀委現在徹查那兩宗舊案,既是對全國人民釋疑,也可還鄧、溫兩家清白,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