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官涉收賄 助入獄者經營媒體
【明報專訊】台灣的監獄官員因被控收賄,提供遭關押的媒體經營者王令麟特權而遭檢方起訴,他們被控協助王在獄中經營其媒體集團。
王令麟是有線電視媒體東森集團的負責人,東森集團是台灣大型有線電視綜合媒體集團,集團除擁有包括戲劇、新聞、兒童等頻道外,也擁有有線電視的一個主要購物頻道。
王令麟是因經濟犯罪而潛逃美國的力霸集團原負責人王又曾兒子。王令麟在其父潛逃後,因涉及力霸東森集團淘空案,前年被判刑關押。
據檢方指控,王令麟在前年11月在台北監獄入獄後,其助理「為使王令麟掌握工商、社會脈動」,而行賄監獄官員為他訂閱台灣的6份報紙。
檢方另外指控的內容包括王可自由選擇勞動區,獄政官員向他提供圖書管理室接見東森集團員工,審閱及批改東森集團公文。同時也曾發生因時間較趕,由獄政官員將電視台買賣數據用夾帶方式交給王令麟。
被控收賄犯罪的包括當時擔任台北監獄代理典獄長蘇清俊在內的23名官員,他們被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據檢方指控內容,蘇清俊除收取東森集團禮物及疑似有現金的信封袋外,東森集團的行賄方式還包括提供旗下酒店價值不菲的總統套房供度假。檢方此次起訴獄政官員除了向王令麟收賄,其收賄對象也包括其他被關押的受刑人,並對行賄者提供特權。
檢方在起訴書中說,本案被告的犯罪情節並非單純個案,獄政官員上至典獄長、副典獄長、秘書,下至科員、主任管理員、管理員都有涉案,行賄者除了王令麟外,也包括被關押的黑社會人物。
起訴書說這些行賄者無論是集團總裁、黑道分子或市井小民,均可用行賄方式享有一般受刑人沒有的特權私利,形塑獄政官員「集體而有系統」的貪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