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案底 重返內地發展存疑
[2015.01.10] 發表
【明報專訊】房祖名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及罰款2000元人民幣,2月中便刑滿出獄,但祖名犯罪留有案底。未來他來往內地也可能受影響,能否重返內地演藝界發展更困難重重。據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院長姚建龍分析,基於人權保護,故有犯罪案底人士在出入境管理中不會單獨區分出來。不過,實際工作中還是會將過往犯罪紀錄作為出入境、申請簽證的考慮因素。但另有中國執業律師稱當祖名完成刑責,他不受監視或影響出入境;有案底也不影響他當公司董事。
房祖名在內地的發展能否繼續存疑。去年8月13日,北京市演出行業協會與北京42間經紀機構和表演團體簽訂了《北京市演藝界禁毒承諾書》,其中一項承諾是:嚴格依法選用藝人,不錄用、不安排涉毒藝人參與演藝活動,以淨化娛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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