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猩猩爭法人地位失敗 官指無法履行法律責任
全球首宗黑猩猩爭取「法人地位」案周四審結,紐約州法院裁定,因黑猩猩無法履行法律責任,故不向黑猩猩湯米賦予人類的權利,駁回釋放湯米的要求。
動物福利組織「非人類權益計劃」(Nonhuman Rights Project)早前為居於紐約一個車場的26歲黑猩猩湯米(Tommy)入稟,申請人身保護令,將被「非法囚禁」的湯米釋放,送往佛羅里達州的保育中心生活。組織認為,黑猩猩屬高智商動物,與人類非常相似,即使與人類並非完全相同,但應該享有基本人權。
主人滿意裁決 指其生活富足
審理案件的紐約州法院指出,法律視能夠履行權責的個體為人類。雖然湯米的代表律師能證明湯米擁有一定自主能力,但黑猩猩無法理解人類之間的社會契約,不能承擔任何法律義務、服從社會規範,亦無力為自己的行動負責。
由於缺乏法律基礎,亦無先例,法院決定駁回申請,湯米亦毋須離開主人。「非人類權益計劃」稱這只是爭取動物權益的第一步,聲言將上訴至紐約最高法院。
湯米的主人萊弗里(Patrick Lavery)說,對裁決感滿意,「我無法想像法院會向動物頒發人身保護令。如果給一頭動物保護令,那就得給所有動物保護令,這將是一場災難」。萊弗里強調,一向遵循嚴格法律規定照顧湯米,形容牠生活富足,毋須他人保護。路透社/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