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曾服鎮定劑 遇事不施救
懷孕菲裔妻浸浴溺斃出軌牧師裁過失殺人
【明報專訊】安省前浸信會牧師被控謀殺懷孕的菲律賓裔妻子一案,昨日有了結果,陪審團推翻被告一級謀殺的控罪,一致同意將其定罪為過失殺人(Manslaughter),原因是疑犯在知道妻子服用鎮靜劑卻沒有阻止她浸浴,以及在發現她浸在水中卻並沒有採取任何急救措施,屬於過失殺人行為。
該案的主審法官克拉克(Robert Clark)在陪審團做出最後結論之前,曾提示陪審團成員,不應該以被告在生活上的不檢點行為,如在妻子懷孕的期間和妻子死後兩天繼續與情人發生性行為,觀看色情網站成癮,令妻子不得不在家中電腦安裝網站過濾器來阻止他等,作為判斷他是否有預謀的殺害妻子的證據。
從周二起開始閉門討論判決的陪審團,用了1天半的時間來考慮是否應該判被告一級謀殺、二級謀殺、過失殺人或者是無罪,期間他們不斷詢問兩個問題:「(被告)格蘭丁(Philip Grandine)當時是否知道他的妻子正在受鎮靜劑Lorazepam的影響,但並沒有阻止妻子浸浴?」;「幫助妻子進入浴缸和強迫她進入浴缸是否一樣?」最後陪審團於昨日達成共識,認為格蘭丁當日是過失殺了他的妻子。
判決出來以後死者的家人向媒體發出簡單的聲明,表示一家人會一如既往的懷念這個很好的人。
婚外情曝光 被告失牧師職務
該宗案件發生在2011年。當時25歲的被告格蘭丁與29歲的妻子安娜(Anna Karissa Grandine)居住在士嘉堡的一處平房。原本為Ennerdale浸信會擔任牧師的他,因為被發現與教會一名成員弗洛倫蒂娜(Eileen Florentina)發生婚外情之後,被勒令辭去牧師職務,但因其曾經有過受訓護士的背景,仍被教會安排負責為教徒們分配以及負責處理過期藥物的職位。
弗洛倫蒂娜也是安娜的朋友。
死者當時已懷孕5個月
2011年10月17日晚,格蘭丁稱他外出散步1個小時候回家,發現妻子浸在浴缸內,耳朵流血並已沒有呼吸。他立即撥打911報警,但作為護士的他,並沒有立即對妻子採取任何施救措施。急救人員趕到後將其妻子送往醫院後,宣告不治死亡,當時她已經有了5個月的身孕。
在法醫的驗屍報告中顯示,安娜的血液中含有一種名為Lorazepam的鎮靜劑成分,檢控官相信死者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喝下一杯含有鎮靜藥物Ativan香蕉奶昔,然後在被告的哄騙或強迫下進入浴盆浸浴的。在昏睡狀態下的她滑入水中,並且無力擺脫困境。
而格蘭丁的辯護律師則稱,安娜是因為不堪丈夫有外遇﹐婚姻不幸福,才採取自殺,或者是意外自殺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他堅稱在從兩夫婦共用的電腦記錄中,有人在案發前曾在網絡上查詢100克Ativan是否會致命,其實這人就是死者自己。為此格蘭丁一直表示自己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