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最佳方法非唯一合理
【明報專訊】兩年前國慶夜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涉事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各被控誤殺等41項控罪昨續審。對於控方海事專家早前指出,南丫四號只要於撞船前2分鐘把航向轉為正北,便能避免意外發生,代表周志偉的御用大律師反駁,這只是避撞的「最佳方法」,不代表這是「唯一的合理方法」,海事專家表示同意。
代表被告周志偉的英國御用大律師James Turner,昨盤問控方的海事專家張漢義時指出,案發當晚南丫四號與海泰號逐漸靠近,當兩船相距僅0.9浬(約1.6公里),作為富經驗的良好駕駛者,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應該轉右向西南航行,使該船從南丫四號的後方繞過,惟海泰號最終沒有這樣做,張同意有關看法。
控罪指出,2012年10月1日當晚首被告周志偉擔任船長的南丫四號,與次被告黎細明(56歲)擔任船長的港九小輪海泰號,於南丫島榕樹灣對開海面相撞,造成39人死亡。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8/13】